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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中共福建工程学院第三次党员代表大会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党委,各单位、各部门:

经中共福建省委批准,中共福建工程学院第三届委员会由23名委员组成,设常委9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3名;中共福建工程学院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由13名委员组成,设常委5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现将推荐中共福建工程学院第三次党员代表大会党委委员、纪委委员(以下简称“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条件及要求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牢固树立“立德树人”意识,自觉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全面坚守意识形态阵地,切实践行“四有”好老师标准。

3.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组织观念,公道正派,实事求是,团结同志,顾全大局,模范执行民主集中制。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4.非校级领导的党员委员原则上能工作满一届,即196411日以后出生。

5.提名为专家、学者的党委委员候选人,需在教学、科研上成绩突出,且具有正高职称;或者年龄在40周岁以下,副高以上职称。

6.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除纪委书记外,一般不兼任。

二、提名范围

(一)党委委员的提名范围

党委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党委委员候选人提名27名,差额5名。

1.现职校级党员领导;

2.机关党政群口部门主要负责同志;

3.教学教辅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4.专家、学者代表(1名)。

(二)纪委委员的提名范围

纪委委员实行差额选举。纪委委员候选人提名16名,差额3名。

1.校纪委书记;

2.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的处级干部;

3.机关党政群口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其中涉及人、财、物等“七个关口”(人事处、科研处•社科处•知识产权处、基建处、计划财务处、教务处、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产学研办公室•校办企业改革办公室等)的部门负责同志不列为纪委委员候选人;

4.教学教辅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适当考虑具备财经、法律、审计、经济等专业知识的有关人员;

5.二级学院党委现职纪检委员(1-2名);

6.教师代表(1名),具备财经、审计、会计等专业知识。

三、产生程序与时间安排

为了简化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与校第三次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选举推荐工作同步进行。

1.2018113日,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新一届“两委委员”的组成原则、候选人提名条件等。

2.2018119日前,各二级单位党委酝酿推荐,根据多数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意见,提出校党委委员候选人推荐名单27名,校纪委委员候选人推荐名单16名,并将“两委委员”候选人推荐名单汇总表报送校党委组织部。

3.20181113日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后,下发“两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20181116日前,各二级单位党委对“两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充分讨论,收集并向校党委组织部报送相关意见和建议。

4.20181121日前召开校党委常委会,研究提出“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组织干部考察组对非校级领导干部的“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考察。

5.20181129日前召开校党委常委会,听取对非校级领导干部的“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情况汇报,并根据考察结果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进行党内公示。

6.2018127日前,报省委审批(其中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须征得省纪委同意)。

7.经省委批准的“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由校第三次党员代表大会主席团提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主席团汇总并根据多数代表意见,确定校党委委员候选人27名(含差额),校纪委委员候选人16名(含差额),再将候选人名单提交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附件:福建工程学院第三届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推荐名单汇总表

中共福建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8115

  

3-关于推荐中共福建工程学院第三次党员代表大会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有关事项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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